郴州一男子多次買賣野生龜類 檢察院提起刑事附民事公益訴訟起訴
2021-11-26 17:52:09
來源:法制周報 | 編輯:廖悠悠 | 作者: | 點擊量:20944
法制周報·新湖南訊(通訊員曹智云)11月26日,郴州市北湖區檢察院依法起訴的雷某、陳某涉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在北湖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北湖區檢察院第五檢察部檢察官以公訴人和公益訴訟起訴人雙重身份出庭支持公訴、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2016年,雷某通從微信好友處購買了1只豹紋陸龜和1只蘇卡達陸龜放在家中飼養,后將豹紋陸龜出售給陳某飼養,2只龜因飼養不當先后死亡。2017年,雷某又通過微信在好友處購買1只紅腿陸龜和1只蘇卡達陸龜,蘇卡達陸龜因飼養不當死亡,另1只紅腿陸龜由雷某飼養。后被公安機關查獲移交給了郴州市陸生野生動物救助站。
今年9月14日,北湖區檢察院依法以雷某、陳某涉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向區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控方認為,被告雷某、陳某的行為危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在追究刑事責任的同時,還應承擔賠償野生動物資源損失費、在市級以上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的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官當庭宣讀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書,出示證據,進行法庭辯論,發表出庭意見,并進行了法律宣傳工作。在法律和事實面前,2名被告均當庭表示認罪認罰,愿意積極承擔賠償責任。法院支持了檢察機關的全部訴訟請求,將擇日宣判。
檢察官說法:紅腿陸龜、蘇卡達陸龜、豹紋陸龜均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參照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管理)所列物種,目前數量稀少。檢察機關對非法傷害、買賣野生動物的行為堅決說“不”。檢察機關將繼續發揮公益訴訟檢察監督職能,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保護、危害生態環境安全的行為,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賴以生存的家園。
責編:廖悠悠
來源:法制周報